维泰置业党支部清明、肉孜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情况报告
清明、肉孜节将至,4月3日下午维泰置业党支部组织9名党员领导干部,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并在维泰置业工作群、中层干部学习群和党员学习群中传达学习党委正风肃纪廉政教育会议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学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关于清明、肉孜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党支部丁昱西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防“节日腐败”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在做好节前教育的同时,节日期间维泰置业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公务车辆使用和值班人员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清明节假期期间公务车辆全部封存至单位,公车钥匙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如遇特殊情况使用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和签批手续。假期期间值班由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两人24小时值守,确保随叫随到。节日期间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四风问题,单位公务车辆假期期间未使用。
宣贯正风肃纪廉政教育精神,是提醒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清廉的本色,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明要求、知纪律、守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