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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运营公司组织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6-24 18:30:27 为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国务院于5月28日正式发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并于9月1日起施行。6月6日,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园区运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思想防线。

为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国务院于5月28日正式发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并于9月1日起施行。6月6日,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园区运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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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点学习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处分种类、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程序、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通过以案促学,引导大家时刻认清形势,保持警醒,自觉遵规守纪、依法履职、廉洁从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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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要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以《条例》为指导,强化日常监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园区运营公司党支部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相结合,通过系统解读、案例教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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