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禁止涂装防锈漆规范
钢结构构件在出厂前,都必须经过表面除锈处理,再根据构件对结构的作用、安装位置以及连接形式,按规范要求对需要防腐的部位进行喷涂处理。未作防腐的部位要以覆盖包裹的形式,来避免长期暴露而重新产生锈蚀,本文将通过钢结构各规范要求来介绍哪些区域禁止涂装防锈漆。
一、以下部位禁止涂刷防锈漆
1、混凝土接触与埋入部位禁涂范围:
(1)地脚锚栓和柱底板底面
(2)与混凝土紧贴或埋入混凝土内的钢构件表面
(3)外包式、埋入式及插入式柱脚与混凝土接触的范围内
规范要求:
(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12.7.2外包式、埋入式及插入式柱脚,钢柱与混凝土接触的范围内不得涂刷油漆;柱脚安装时,应将钢柱表面的泥土、油污、铁锈和焊渣等用砂轮清刷干净。
(2)《GB51022-2015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12.2.6当采用混凝土外包防火构造时,钢结构构件应进行除锈,不应涂装防锈漆。
(3)《TCECS606-2019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标准》:6.9.5当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钢构件下列部位不应进行工厂涂装。
a、现场焊接连接部位,采用涂层连接面除外;
b、钢构件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采用涂层摩擦面除外;
c、现场课封闭的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楼承板下部钢梁上翼缘接触面;
d、埋入混凝土中的接触面;
2、高强度螺栓摩擦连接面禁涂范围:
(1)梁柱高强螺栓连接范围内的钢构件接触面
(2)柱脚底板上表面锚栓周边100mm范围内
规范要求:
(1)《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6.3.7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13.3.3高强度螺栓连接部位,涂装前应按设计要求除锈、清理,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人工除锈、清理,除锈等级不低于St3。
(2)《JGJ82-201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6.2.6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钢板表面处理方法及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处钢板表面应平整、无焊接飞溅、无毛刺、无油污。经处理后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6.2.7经处理后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沾染脏物和油污。严禁在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上作标记。
(3)《JGJ/T251-2011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3.1.4-10高强度螺栓构件连接处接触面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2½,并宜涂无机富锌涂料;连接处的缝隙,应嵌刮耐腐蚀密封膏。
3、焊接相关区域
(1)工厂焊接坡口及热影响区(50mm范围)
表3-1 现场待焊部位及焊缝两侧预留区
规范依据 | 预留宽度要求 | 特殊处理要求 |
《CECS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6.3.6 | 若采用其他防腐涂料,宜在焊缝两侧各100mm的宽度内留出暂不涂装区 | 工地焊接部位的焊缝两侧宜采用坡口涂料临时保护 |
《JGJ/T251-2011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4.4.10 | 现场焊缝两侧预留100mm~150mm宽度 | 预留宽度涂刷车间底漆临时保护,待工地拼装焊接后,对预留部分应按相同的技术要求重新进行表面清理和喷涂施工 |
《GB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13.3.6 | 工地焊接部位的焊缝两侧宜留出暂不涂装的区域,应符合表3-2 | 焊缝及焊缝两侧也可涂装不影响焊接质量的防腐涂料 |
表3-2 焊缝暂不涂装的区域(mm)
图示 | 钢板厚度t | 暂不涂装的区域宽度b |
| t<50 | 50 |
50≤t≤90 | 70 | |
t>90 | 100 |
4、封闭与隐蔽区域禁涂范围
(1)密封构件内表面、箱形柱封闭区
(2)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楼承板下的钢梁上翼缘接触面
规范要求:
(1)《TCECS606-2019 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标准》:6.9.5-5构件封闭区域内禁止工厂涂装。
5、机械加工与接触面禁涂范围:
组装紧密结合的表面
不锈钢表面(特殊防腐要求除外)
规范要求:
(1)《CECS226:2007栓钉焊接技术规程》:6.2.3-4在准备进行栓钉焊接的构件表面不宜进行涂装。当构件表面已涂装并对焊接质量有影响的涂层时,施焊前应全部或局部清除。
(2)《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加工面清洁度需达St3级。
(3)《DBJ/T 15-170-2019 钢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15.4.2-4-4)紧密接触部位或为了旋转而经过切削的部分严禁涂装。
二、规范优先级
设计文件要求>专项技术规程(化工HG/T、铁路TB/T)>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J、CECS)>地方标准(D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