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采取“五项举措”规范内部招标工作
根据2022年度集团公司机构调整,为顺利开展园林公司内部招标工作,园林公司工程部紧贴工作实际,以进一步规范内部招标工作为落脚点,采取“五项举措”,提升招标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内部招标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招标方式和责任主体,建立内部招标管理的标准化程序。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招标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新修改的内部招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招标管理人员依法招标、规范招标的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标前准备、标中程序、标后跟踪三个阶段管理。对开标前相关资料加强审核,查验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技术要求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按规定填写评标报告;招标部门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依法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
四是加强监督体系建立。园林公司党支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以规范招标管理和监督程序为重点,推进立体监督,强化招标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制定相应的防控预案和预警措施,努力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
五是加强资料归档工作。加强对招标资料的收集、完善和归档工作,确保招标资料能够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招投标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撰稿人:市政园林 工程管理部 石轩)